2025一键《报考专业条件》报考条件必考知识点总结
- 法的形式
- 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如《宪法》。
- 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命名多为《XX 法》,像《民法典》等。
-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通常以《XX 条例》呈现。
-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级、设区的市级人大及常委会制定,如《XX 省(市)XX 条例》 。
- 部门规章:国务院下属各部委制定,表现为《XX 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 地方政府规章:省级、设区的市级政府制定,例如《XX 省(市)XX 规定、办法》。
- 国际条约:我国与外国签订,如《XX 公约、协议、联合宣言》 。
- 效力层级: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 特殊情况裁决
- 法律之间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冲突: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
- 行政法规之间冲突:国务院裁决。
- 同一机关制定的冲突:谁制定谁裁决。
-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提出意见,若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由国务院裁决;若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裁决。
-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 。
- 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冲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
- 备案:各类法规、规章等需在公布后 30 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如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省级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等。
- 不动产物权
- 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但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当事人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 预告登记后,90 日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
- 动产物权
- 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概念: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处分权是所有权的核心 。
- 种类
- 国家所有:包括矿藏、水流、海域、无居民海岛、城市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部分自然资源等。
- 集体所有:涵盖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以及建筑物、生产设施等。
- 私人所有:包含合法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等不动产和动产 。
- 概念: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和地役权 。
- 土地承包经营权
- 耕地承包期 30 年,草地 30 – 50 年,林地 30 – 70 年 。
- 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 有权互换、转让,但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 建设用地使用权
- 权利内容:对国有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如需改变要依法报批。
- 设立空间:可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设立方式:出让或者划拨等。
- 设立时间:自登记时设立。
- 流转规定:转让、互换等时,应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剩余期限。
- 委托代理: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产生。
- 法定代理: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通常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 指定代理:由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而产生 。
- 不得委托代理的活动: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建设工程承包活动(不得转包、肢解发包、主体施工分包) 。
-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 取得资质条件:有营业场所和资金;有专业技术力量;有可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技术、经济专家。
- 资质认定级别:由国务院或省级认定 。
- 一般民事委托代理终止条件:代理期满或完成;取消代理关系;代理人死亡(被代理人死亡不必然终止代理关系);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或两方的机构终止 。
-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终止情形: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通知对方即可,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
- 无权代理
- 概念: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
- 表现形式:自始未经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 。
- 后果:被代理人追认则转化为有权代理;不追认则为无权代理,由无权代理人承担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代理 。
- 表见代理
- 概念: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足以使人相信有代理权的行为 。
- 构成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行为人本人存在过失;相对人为善意(相对人恶意时代理行为无效)。
- 后果:代理行为有效,以保护善意相对人合法权益,被代理人承担责任后可向无权代理人追偿 。
- 概念: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 特征:具有相对性,债权人、债务人只能向特定的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与物权的绝对性不同 。
-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据,如施工合同、买卖合同等,通过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
- 侵权:如建筑物、构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侵权人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
-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服务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
- 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
- 施工合同债:发生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基于施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按约施工等 。
- 买卖合同债:在建设工程中,材料设备采购等买卖活动形成的债,如供应商交付货物,采购方支付货款 。
- 侵权之债:除上述建筑物相关侵权外,还包括施工噪声扰民、环境污染等对周边居民或单位造成侵权而产生的债 。
- 概念: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 。
- 特征
- 财产权、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如著作权中既包含作者获取收益的财产权,也包含署名等的人身权 。
- 专有性:具有绝对排他性,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使用 。
- 地域性:空间效力受地域限制,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领域内受保护 。
- 期限性:超过法定期限,权利自动消灭 。
-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 发明和实用新型:需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
- 外观设计:具备新颖性、美感、适于工业应用 。
-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期限
- 期限:发明专利权期限为 20 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 10 年,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 10 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
- 权利: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权利 。
- 专利的申请和审批
- 申请文件: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 。
- 申请日: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
- 审批制度:初步审查和公布申请(自申请日起满 18 个月即行公布);实质审查(申请日 3 年内进行);专利权授予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
- 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权(注册人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权利)和禁止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商标专用权仅涉及财产权,商标设计者人身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
- 商标注册的申请和审查核准
- 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应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
- 审查核准:初步审定符合规定的商标,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 个月内,可提出异议;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 。
- 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 续展: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 10 年,应在到期前 6 个月内申请,还有 6 个月宽展期,宽展期满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
- 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专用权可同企业或商誉同时转让,也可单独转让 。
- 使用许可: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须在商品上标明名称和商品产地 。
- 建设工程活动中的著作权作品:包括文字作品(如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建筑作品、图形作品(如设计图纸等) 。
- 著作权的归属
- 单位作品: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归单位 。
-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著作权一般归作者,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约定的按约定 。
- 委托作品: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
- 著作权的保护期: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公民作品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 50 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保护期为 50 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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